競賽主題
(1)主題不拘,新媒體/科技結合表演藝術(音樂、戲劇、舞蹈等)之跨域作品為徵件類型。
(2)鼓勵運用各式科技媒材,如:5G、AI、AR、MR、虛擬分身、無人機、感測器、影像偵測、穿戴裝置、機械手臂或其他科技媒材作為表演形式(運用媒材範圍不限定於以上項目)。
作業期程
階段 |
預定時程 |
活動項目 |
詳細辦法 |
徵件階段 |
2025年7月8日(二)至9月30日(二) |
開放徵件 |
1. 以投件資料備齊並上傳完成至網路時間為準。 2. 截止日後,恕不接受補件。 |
初複審階段 |
2025年10月初 |
書面審查 |
自投件作品中,選出入圍初審團隊。 |
2025年11月初 |
初審簡報階段 |
1.入圍團隊於桃園展演中心進行15分鐘的簡報詢答。 2.評審團選出入圍作品並公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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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11月公告後 至複審前 |
入圍團隊訪視 |
1. 入圍團隊開始各別接受導師媒合及訪視。 2.另外依各團隊不同需求安排合適諮詢顧問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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複審階段 |
2026年3月27日 |
複審(試演) |
1.於複審場地演出10-15分鐘精彩片段。 2. 評審團選出得獎作品並公告。 |
2026年4月至首演前 |
得獎團隊訪視 |
得獎團隊持續接受導師訪視及相互交流。(可申請廣藝廳Tryout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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頒獎典禮 |
2026年11月 |
得獎團隊頒獎 |
於「2026 TAxT桃園科技藝術節」開幕記者會進行頒獎。 |
正式演出 |
2026年11月 |
得獎團隊首演 |
配合2026 TAxT桃園科技藝術節檔期進行演出。 |
審查方式
1.書審:由評審小組依照評分規格進行內部審查,篩選出至少12組。
2.初審(簡報):由書審通過之12組參賽團隊,進行簡報初審,評審小組將評選出5組進入複審,入圍團隊各可獲得新臺幣(以下同)5萬元獎金,評審團將另外依據企畫內容核定15萬元之創作補助費,以進行複審演出製作。不出席複審表演者視同放棄複審資格、複審獎金及創作補助費。
3.複審(試演):由5組入圍團隊進行每組10至15分鐘實地競演;評審小組採評分機制選出得獎名單,並報請主辦機關核定公告。
4.創作首演: 得獎者應完成至少二場首演,每場次演出長度須達30分鐘。
廣藝特別獎得獎者應完成至少一場首演,每場次演出長度須達20分鐘。
(每場演出均須安排演前導聆或演後座談)
評分標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