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徵件說明

競賽主題

(1)主題不拘,新媒體/科技結合表演藝術(音樂、戲劇、舞蹈等)之跨域作品為徵件類型。

(2)鼓勵運用各式科技媒材,如:5G、AI、AR、MR、虛擬分身、無人機、感測器、影像偵測、穿戴裝置、機械手臂或其他科技媒材作為表演形式(運用媒材範圍不限定於以上項目)。

 

作業期程

階段

預定時程

活動項目

詳細辦法

徵件階段

202578日(二)至930日(二)

開放徵件

1. 以投件資料備齊並上傳完成至網路時間為準。

2. 截止日後,恕不接受補件。

初複審階段

202510月初

書面審查

自投件作品中,選出入圍初審團隊。

202511月初

初審簡報階段

1.入圍團隊於桃園展演中心進行15分鐘的簡報詢答。

2.評審團選出入圍作品並公告。

202511月公告後

至複審前

入圍團隊訪視

1. 入圍團隊開始各別接受導師媒合及訪視。

2.另外依各團隊不同需求安排合適諮詢顧問。

複審階段

2026327

複審(試演)

1.於複審場地演出10-15分鐘精彩片段。

2. 評審團選出得獎作品並公告。

20264月至首演前

得獎團隊訪視

得獎團隊持續接受導師訪視及相互交流。(可申請廣藝廳Tryout

頒獎典禮

202611

得獎團隊頒獎

於「2026 TAxT桃園科技藝術節」開幕記者會進行頒獎。

正式演出

202611

得獎團隊首演

配合2026 TAxT桃園科技藝術節檔期進行演出。

 

 

 

審查方式

1.書審由評審小組依照評分規格進行內部審查,篩選出至少12組。

2.審(簡報由書審通過之12組參賽團隊,進行簡報初審,評審小組將評選出5組進入複審,入圍團隊各可獲得新臺幣以下同5萬元獎金,評審團將另外依據企畫內容核定15萬元之創作補助費,以進行複審演出製作。不出席複審表演者視同放棄複審資格、複審獎金及創作補助費。 

3.複審(試演)由5組入圍團隊進行每組10至15分鐘實地競演評審小組採評分機制選出得獎名單,並報請主辦機關核定公告。 

4.創作首演 得獎者應完成至少場首演,每場次演出長度須達30分鐘。

廣藝特別獎得獎者應完成至少一場首演,每場次演出長度須達20分鐘。 

(每場演出均須安排演前導聆或演後座談)

評分標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