l參賽資格l
1.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自然人或經中華民國政府立案之團體,經營或從事文化藝術產業。
2.有作品發表或展演經歷的科技藝術創作者為佳。
排除以下團體:
1.各級政府機構及其所屬單位或以其為主要股東/捐助人之組織。
2.各政黨及其所屬單位或以其為主要股東/捐助人之組織。
l獎項規劃l
初審入圍:
初審入圍團隊,各可獲得5萬元獎金,評審團將另外依據企畫內容核定競技組15萬元之創作補助費。
複審得獎:
競技組首獎:獎金新臺幣100萬元整(含演出製作費)
*獎金給付*
首演獎金將依三階段分期給付,獎金發放前必須簽署同意參演「2022 TAxT桃園科技藝術節」之切結書,以及得獎作品著作財產權之非專屬授權書。第一期款於公布獲獎後,45天內發放40%、第二期款於訪視輔導完成後,45天內發放30%、第三期款於首演結束後,45天內發放30%,獎金將依照國稅局之規定進行所得扣繳,並簽署相關領據。
*履約說明*
本次徵選計畫,得獎者應於桃園展演中心展演廳完成至少一場首演,競技組每場次演出長度須達30分鐘。
文策院特別獎:
TAICCA 文化內容策進院攜手「第二屆桃園科技表演藝術獎」,設立「文策院特別獎」,鼓勵創作團隊思考內容敘事的創意與獨特性,並發掘具有市場發展潛力與國際辨識度之作品。
第二屆「桃園科技表演藝術獎複審」之得獎作品,均具角逐特別獎資格,獲獎者即可獲得獎金新臺幣30萬元整,透過多元產業助攻,讓優秀作品站上市場與國際舞臺。
文策院特別獎–評選標準
內容敘事(35%):內容IP敘事的獨特性、創意與敘事結構完整性。
市場發展潛力(25%):內容是否具備市場發展潛力與未來競爭優勢。
國際拓展潛力(25%):作品具國際辨識度,以及跨國發展或國際合作之潛力。
技術創新(15%):提案所展現藝術結合科技應用之前瞻性與創新性,是否有助於開拓產業發展領域。
由文策院組成之評審小組,自競技組及新秀組得獎團隊共3組中,評選出《文策院特別獎》得主。
文策院特別獎–獎金給付
獎金給付方式配合首演創作研發期程,另公告說明。
l公布方式l
♦由執行單位於活動網站及粉絲頁上公布初選入選名單,並另以 E-mail 通知入選隊伍複選表演時間及場地。
♦最新消息請持續關注本計畫活動官方網站與Facebook粉絲頁。
♦得獎團隊,將擇日辦理得獎作品發布記者會暨頒獎典禮,獲選團隊須派員出席領獎。